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一般贸易方式 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的公告

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一般贸易方式 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的公告

公告〔2018〕21号
2018-12-31

国家级政策

发文机关
海关总署

发文字号
公告〔2018〕21 号

来源
海关总署网站

公开日期
2018-12-31

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一般贸易方式

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的公告

为便利企业运作,促进国内钻石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海关总署决定调整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,即税号71022100、71022900、71049011、71051020项下钻石的,不集中在交易所海关办理报关手续,依法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。
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海关总署
2018年3月2日

立即登录